1、在考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有效身份证(非中国籍考生可使用护照),并且临时身份证不被视为有效的身份证件。若考生身份证件不符合规定,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2、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完毕后,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考场。所有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使用洗手间。考试期间,如有特殊情况,须由主监考同意、监考人员陪同,方可离开考场。
3、考试期间,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、呼机或任何其它电子设备。
4、考试期间,考生应关闭手机和寻呼机。如果考生的手机或呼机在考试期间发出声响,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考试期间或中间休息时,考生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,否则以涉嫌作弊论处,不得继续参加考试。
5、考试期间,考生只能将身份证件、木杆铅笔、橡皮擦放置于桌上。切勿将饮料放在桌上,以免饮料浸湿考卷或损坏考试设备。
6、考生不允许将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写下来带离考场。如有违反,考生不得继续参加考试。
7、考生须在考试时间内完成答案的誊写。考试的评分仅以答题纸上的答案为准,写在试卷上的答案将不被评判。
8、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书写。考试结束后书写的答案将被标注并不予计分。视其情节轻重,主监考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9、在阅读之后的休息期间,考生不得离开指定活动范围,也不得与考生以外的任何人联系。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考生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10、在笔试过程中的休息期间,考生不得从包中拿取除食物、饮料外的任何东西,或将包带出考场。考试期间(包括休息时间),考生不得在考场内翻阅笔记、书籍。如有违反,参见第12条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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